星期五, 5月 22, 2009

可能是追求完美吧,很多是事情,自己通常不會主動談論,除非有完全的把握。最近發現自己這種態度,對於文章的撰寫,是行不通的。寫文章是一種自負的表現,透過文章的書寫,才能把腦中的想法、思緒記錄下來,這就是文章撰寫的作用。


腦海中的點子一個個冒出來,噴發的速度太快,以致於腦筋轉到最後,都只剩下短短的結論式描述句。覺得自己必須妥善去把各種想法精鍊出來,才能精進自己的論述。有時總覺得自己的東西了無新意,在不願成為複製貓的情況下,始終不願意下筆。還是要回歸到閱讀本身吧。最近這種情況,稍稍有了些改善。體會到,原來brand這檔事,跟物的意義,是殊途同歸。

1 意見:

Caroline C. 提到...

我覺得你和杜雷斯的文筆都不錯呀,人總對自己是挑剔的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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